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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“信息学院十佳歌手大赛”的通知
发布:网络与通信学院 发布日期:2014/11/16 点击量:


一、活动主题

       用歌声点亮青春,用自信成就自我

二、活动目的

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,激发同学们的青春活力与集体精神,为崭新的大学生活描下绚丽的一笔。本着弘扬新世纪大学生的精神风貌,丰富阳光的人文气息,在广大师生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,注重对同学各种才能的挖掘,以文艺活动的形式展示年轻一代对美的追求。

三、活动对象

       信息技术学院全体学生。

四、主办单位

       学生会全体部门。

五、活动形式

       参赛者按照本次大赛的具体要求,由各班班长统计人数并提交一份报名表,所填内容务必属实,此表将作为赛前筛选的依据,筛选后统一照相,进行抽签,确定参赛选手的比赛顺序。十佳歌手大赛前5名可免送老迎新节目筛选。

六、活动安排

1、报名时间: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

2、报名方式:由各班班长统计报名,并在19日晚上8:00前提交报名表,交至201办公室。

3、筛选时间:2014年11月20日晚自习。

4、比赛地点:次教312。

5、由各班班长于23日晚之前前往201办公室提交入选选手伴奏及歌曲名单,并交至学生会主席韩策处,联系电话:15373855736。

6、比赛流程:第二名参赛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亮出第一位选手得分牌。

7、各班班长于19日中午在312教室开会。

演唱环节:由选手按照出场顺序进行演唱(有伴奏,也可以自弹自唱)。

七、评分标准

1、演唱技巧:包括参赛选手的音准、节奏、音色、乐感和对作品的综合感染力等是否能够完整的表现。

2、舞台形象:包括参赛选手的形象、化妆、服装,表演是否大方得体,具有较好的舞台艺术风格。

3、评分方式:评委根据参赛者现场表现,采取10分制,分别对5个方面进行评分,其中:音准2分、感情2分、形象2分、台风2分、语言2分,总分10分。

4、评分标准为10分满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再算平均分。

八、奖项设置

一等奖名,二等奖三名,三等奖六名。最佳表现奖、最佳才艺奖、最佳形象奖各一名。

九、参赛计划与安排

1、第一阶段:2014年11月20日晚7:30,筛选参赛选手。

2、第二阶段:2014年11月24日晚6:30,集中彩排。

3、第三阶段:2014年11月26日晚6:30,正式大赛。

十、注意事项

1、比赛选手提前入场,准备比赛。

2、学生会组织监察部负责控制现场秩序,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动影响现场纪律。

3、学习部人员做好物品准备,设备保障人员时刻保管好音响设备与媒体设备的完好以及正常运行。

4、活动过程中要保持现场卫生及人身安全。

5、非集中彩排时间另行通知。

6、除2014年11月24日晚6:30彩排,其他时间另行通知。

注: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

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会

2014年11月17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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