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按照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》 (冀教科【2022】18 号文件精神,现组织我校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自筹经费 项目 3 类。
(一)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: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 究;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、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创新性研究;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;优先 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。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 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,注重交叉学科、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, 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、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,应具有先进 创新的研究思路、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,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, 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,项目经费预算合理。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 学位,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 35 周岁以下 (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) ,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 40 周岁以下 (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) 。
(二) 青年基金项目: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 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,研究思路明确,学术思想或技术 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,有利于培育、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,有 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。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 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(1983 年 1 月 1 日以 后出生) 。
(三) 自筹经费项目:申请人可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个 人前期研究积累自主选题,研究目标明确,立论依据充分,拟采取的 研究方法、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。项目申请人具有较好的研 究基础和基本的研究条件,经费由申请人自筹。
二、申报数额及要求
实行限额申报。各部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与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各 限申报 1 项。
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。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,我部在学校 申报的基础上,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,择优上报。各部门要按照“公 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,并且不得同时申报 2023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、专项项目;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 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 得参加本次申报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时间:
(一) 申报人填写线下申请书,由本单位进行初选后上报科研办 公室,纸质版一式一份,电子版 (去掉个人信息) 。
时间 10 月 13 日-10 月 18 日下午 4 点前 (逾期不予受理) 。
(二) 科研办公室组织评委进行评审,时间 10 月 19 日
(三) 学校在内网公示 10 月 20 日-24 日
(四)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,学校为上报项目分配线上 填报账号,时间 10 月 24 日-10 月 28 日。
特此通知
教学科研部 2022 年 10 月 1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