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社联(2024)1号
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关于申报202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的
通 知
各高校、党校、科研单位、县 (市、区)委宣传部 (社科联)、市社会科学各学术团体、市社会科学创新基地:
根据 《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管理办法 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现开展2024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、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以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,紧密围绕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、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为加快建设现代化、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选题要求
申报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,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突出项目研究的战略性、前瞻性、针对性、科学性和实效性,切实开展调查研究,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、服务高质量发展。申报者可参照 《2024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课题指南》 (附件1)所列题目, 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,题目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。申报重点项目必须从课题指南中 “重点课题”中进行选择,不得超出课题指南的范围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个项目类别。
申报重点项目,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 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,填报时在申请书上注意勾选 “是否服从调剂”选项。
2.项目评审采用 《论证活页》匿名方式,《论证活页》要按要求规范填写,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,字数不超过3000字。
3.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,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,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次限申请1项项目,在其原有调研项目没有完成之前,不得申请新项目。同一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。
4.项目一经立项,项目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,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、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,将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的处理。
5.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后,对其获准的立项项目予以撤项处理,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,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。
四、申报流程
项目申请人确定选题并按要求填写 《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申请书》及 《论证活页》,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社科联。
五、结项要求
1.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。项目结题应提供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咨政建议。
2.市社科联对课题研究成果享有首发首用权。
2.1课题组在最终完成时限前1个月需完成研究报告的撰写,并将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议电子版 (word格式)报市社科联。
2.2市社科联邀请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审阅,提出修改意见。课题组根据修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,并按时提交修改完成的研究成果。
2.3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,经市社科联领导审核,由市社科联择优通过“社科专家建言”平台报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。课题组未经市社科联授权,不得擅自报送市领导或有关部门。经市社科联授权的,研究成果在报送时必须注明“**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及课题编号”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项目完成时限: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项目,在截止日期前完成;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项目,自签订任务书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。
2.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成果验收结项后,根据项目成果不同等次按不同比例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帐户。多单位承担项目的资助经费,一般拨到第一承担单位。
3.报送材料:汇总表1份;申请书一式2份,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,统一用 A4纸双面印制,活页单独装订,不要夹在申请书中。电子版发至邮箱:sskcgb@163.com。
4.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、指导和审核工作,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,由科研管理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市社科联学术成果部。
5.《2024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课题指南》、《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申请书》、《2024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》电子版可通过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网站 (http://www.sjzsk.com)下载。
联系地址: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3号楼209室
联 系 人:王会静 李宜轩
联系电话:87851692 87851691
电子邮箱:sskcgb@163.com
附件:1. 2024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课题指南
2.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申请书
3.2024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
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24年3月18日
终审:党委宣传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