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,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,各课题负责人:
为严肃学风,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,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及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办按照工作惯例,开展对到期未结项的 2016 年度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清理工作。
本次清理即日启动,截止到 2021 年 9 月 17 日。请各管理单位督促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在该时限内报送材料, 申请结题。逾期不结者,做终止或撤项处理,按规定退回经费,课题负责人 5 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课题负责人所在管理单位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,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。
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 年 6 月 22 日